关于如何写好一份优秀的辩护词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20-03-28 15:34) 点击:1909 |
一直以来,刑事辩护律师应当如何表达辩护意见,如何写好辩护词,引起了学界的关注,也引起了律师界的纷纷讨论。但是,辩护词应当怎样写,似乎没有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也没有统一的标准。那么什么样的辩护词是优秀的辩护词呢? 一、围绕起诉书的指控,从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阐述和分析 辩护词的内容一般会受到两方面的限制: 1、辩护词的内容要受到律师职责的限制 刑事诉讼法第37条明确规定了辩护律师的职责,也就是说辩护律师要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处罚的材料和意见。 2、辩护词的内容要受到起诉书指控内容的限制 法庭的审理活动源于起诉书的指控,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对于法庭审理的范围起到了限制作用。同理,律师辩护的范围也受到起诉书指控内容的限制,辩护意见也必须以起诉书的指控内容作为辩护的靶子和对象,不可能抛开起诉书的指控内容另起炉灶。
在某些案件中,除了起诉书指控描述的案件事实以外,还有一些事实方面的内容,比如被告人的口碑以及被告人的一贯表现等事实情节,也可以作为影响量刑的酌定情节,纳入我们的辩护内容。 在某些案件中特别是在涉及量刑辩护的案件中,情理辩护或伦理辩护可能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切记:援法而言是辩护词的本质属性,法律性是辩护词的内在要求和基本特征。
二、辩护词从表达形式看,总体上属于议论文的文体
驳论:辩护词主要是对起诉书的指控内容进行反驳; 立论:对起诉书没有涉及到的内容提出自己的正面观点,比如提 出被告人有酌情量刑情节应当酌情从轻处罚等; 因而,辩护词从表达方式上看,既有驳论,也有立论,有破有立,先破后立。 切记:不论驳论还是立论,都应采用摆出论点,运用论据,进行论证的方式,都要应用逻辑思维 三、辩护词是说给法官听的,其功能是要说服法官 经常遇到的两种错位: 第一种:把辩护词看成是简单对起诉书的反驳词,把驳倒公诉人当成了辩护的目的。 第二种:过度看重被告人及其家属的感受,把他们当成了辩护词的主要倾听者,影响了辩护观点的客观理性表达。 法庭辩论中一定要记住:辩护词的功能和作用主要是说给具有裁判权的法官听的,其目的是要说服法官,影响裁判,这是辩护词的功能特征。 在辩护观点的思考和形成的过程中,要站在法官的角度,尽量考虑到法官思维的特点,在表达形式上,要让法官更容易理解和接受。 四、庭审后提交的书面辩护词是对当庭发表的辩护意见的补充和完善,二者有一定的区别 庭审的时间一般是有限的,审判长一般不喜欢辩护人长篇大论的发表意见或长时间全文宣读书面辩护词。 因此要做到: 提炼辩护思路或者将辩护词列成辩护观点提纲 当庭口头发表的辩护意见比较口语化,内容也比较简洁;而庭审后提交的书面辩护词文字比较规范,内容比较细致全面
五、向优秀辩护词靠拢的六大要素 一、观点明确,论据充分 二、总结升华,突出重点 三、说理充分,逻辑性强 四、结构合理,层次清晰 五、用词严谨,表达准确 六、情感表达,理性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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